商标异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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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合计:¥2500.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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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介绍

  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,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,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其侵犯了在先权利或利益的,或任何人认为其违反了禁注条款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的,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。

  

       所需时长:

  12-18个月

 

  产品有效期:

  公告期三个月内提出

 

  办理流程:

  1、客户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材料 → 纸件递交商标局--------------1-5个工作日

  2、递交申请 → 商标局下发受理通知 ----------- 1-3个月左右

  3、商标局审查 → 商标局裁定 --------------11-15个月

  注:以上时长仅供参考,不代表本平台的承诺,具体以商标局审查时间为准。

 

  所需材料:

  材料清单

  1、异议人主体资格证明【公司:营业执照(盖公章);个人:身份证】

  2、商标异议申请书

  3、商标代理委托书

  4、商标异议理由书

  5、商标异议材料目录

  6、商标异议证据目录

  7、异议商标申请号

  8、证据材料

 

  证据材料明细

  1、商标设计理念及其独创性、使用情况(知名度)

  2、企业简介

  3、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或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

  4、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合同和发票

  5、企业对外宣传的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(具体到合作媒体、并提供合作合同及发票)

  6、企业销售产品的外观彩图

  7、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

  8、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证据材料